38一下 today: 工作為何不快樂(以及如何變得開心)

2014年2月15日 星期六

工作為何不快樂(以及如何變得開心)



一直以來都很懷疑,工作這件事,到底讓我們多操勞?我們是不是一定要這麼累,否則就會被冠上沒出息、沒貢獻的稱號?

許多人(包括我)一講到工作,常常都跟「累、想放假」連在一起,口中說出的不會是多興奮的事、臉上也不會出現很開心的表情。之前看到一個新聞說,台灣只有9%的人樂在工作,如果工作讓我們這麼憂鬱,那到底有沒有辦法讓它變好?

不說工作本身,光是看到這麼多談工作的雜誌封面,我就已經覺得好累……

======正文開始======

台灣社會有個普遍現象,上班族談到工作的時候,總是訴苦比較多。每天事情多到做不完,還得小心拿捏跟同事的關係,老闆跟客戶又有許多無理要求(換成主管卻會煩惱部屬為何沒有動力)。夜深人靜時,偶爾會懷疑自己每天都在幹嘛,再這樣下去是不是該換工作?




先排除那些無傷大雅的小抱怨。因為認真工作而讓人生陷入憂鬱、混亂狀態的人,似乎不在少數。雖然只是極私人的統計,我自己在臉書上較熟識的朋友大約150人,因工作而得憂鬱症,必須看醫生吃藥治療的就有兩位,另外還有三位雖然沒有醫學上的憂鬱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們當時狀況很差、個性已經變到不像原本的自己,最後只能脫離工作崗位,去休一段長假恢復(我也是這三人之一)。或許可以說,我有3%的朋友曾經罹患工作憂鬱。

如果把統計範圍擴大來看,根據蓋洛普的調查,台灣只有9%的人樂在工作(資料來源:點這裡),低於世界平均的13%。跟最樂於工作的美國人(30%)、巴西人(27%)相比,台灣人的工作快樂度只有三分之一。而我們還有一本雜誌名叫《快樂工作人》呢!(是不是很諷刺)

現代上班族每天工作8小時,醒著的時間有一半耗費在工作上,這件事卻讓我們如此不快樂。就好比故意挑個相處起來最痛苦的人,跟他結婚、還決心在一起一輩子一樣恐怖。為什麼工作讓我們如此不快樂?

工作憂鬱症,傷肝又傷心


書裡的成功法則讓我們很憂慮,自己就是不夠工作狂、沒有每天工作16小時、發揮「休假也接電話處理顧客需求」的熱情、點燃「別人不做的我來做」的動力,所以才無法成功。老一輩的人說:「你們是最富裕的一代,從小有最好的照顧、受最好的教育,但就是日子太優渥了,所以不夠努力。」這句話像幽靈一樣盤旋在腦海裡,每天戳著神經。

的確,父母長輩中,多年來努力工作賺錢發達,拚到身體壞掉得肝病的悲傷經歷,已經發生在你我身邊。30年來工作形式改變了,現在年輕人比較少因為工作而傷身,多半變成傷心的憂鬱。工作傷害從肝病的生離死別,轉換成自己為被沉重的責任壓垮、被壞老闆或工作環境搞到心靈扭曲、每天努力卻找不到方向而茫然無助,想擺脫工作卻又怕背負「不事生產」「魯蛇」(loser)的社會壓力,只好早上醒來繼續去上班。

在我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甜蜜的愛情之前,早上醒來就要去上班。不,其實晚上才剛加完班。

經濟學家凱因斯(John M. Keynes)曾在1930年預言,隨著人類的經濟發展,在一百年後(2030年)就可以解決匱乏問題,從此只要一周工作15小時,就能滿足生存的基本需要,而剩下的時間可以自由發展工作以外的興趣,過著有餘裕的生活。然而2014年的現在,我們每周還是要工作42小時。全世界最短工時的法國,也有每周35小時。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凱因斯的夢想實現?

有勇氣做更少、但更正確的事


事情做不完、客戶要求無止盡,讓我們很憂鬱,但我們卻還是很習慣要求自己做更多,才能更有競爭力。如果今天有人說,他想找個「錢少、很閒」的工作就夠,大家八成會覺得他怎麼可以這麼不長進(其實在台灣就算想開咖啡店也已經夠不長進了),到了同學會現場,說不定他自己都也有點抬不起頭來。工作憂鬱有一部分原因,得怪我們自己喜歡跟人家比,羨慕別人贏、害怕自己輸,導致工作永遠愈做愈多,責任愈扛愈大。

這麼一來,也許在這個喜愛競爭力的社會裡,甘願認輸的人會比較快樂。就像《敗犬的遠吠》寫的,既然這個社會認為結婚的女性才是贏家,選擇不結婚的女性也不用解釋太多,先認輸就好了。即使不婚未必代表不幸,自己心裡了解就夠,不用特地去堅持什麼。

雖然人生被工作填滿是很悲慘,但完全沒工作,也一樣會消滅我們的生存意義。現代社會裡,工作代表一個人的身分,失業的人常有一種剝奪感,有時甚至比生病或死亡更可怕。許多人即使非常厭惡目前的工作,但在確定下一個職位之前,還是不敢冒然轉換,就是害怕因失業而失去身分,只好讓工作繼續殘害自己的內心。

工作代表一個人的身分,失業的人總是有一種剝奪感,所以我們很怕沒工作、不敢換工作。

從自己做得最好的事,開始著手


人資管理權威戴夫.尤瑞奇(Dave Ulrich)認為,人要樂於工作,必須讓自己每天做的事情是有意義的(至少對自己來說)、有貢獻的(對外界來說),如果能有相處良好的團隊、處於正向文化的環境裡就更棒了。而所謂「有意義的事」到底要怎麼找到呢?也許可以參考商業思想家查爾斯.韓第(Charles Handy)的話。

韓第曾說,所謂幸福,不是一種狀態,而是活動。即使每天躺在沙灘上發呆,3個月之後大概也膩了,人生最大的幸福其實是可以「盡全力做你做得最好的事,發揮自己的能力、每天都進步一點點。思考自己的專長能對哪些人產生貢獻,可能是結合內在意義與外界貢獻,讓工作變快樂的方法之一。

以前,我們老是要求自己(或部屬)做更多,才不會在競爭中落後;也許在未來,真正有勇氣做更少的人,才能做出更正確的選擇,讓工作變得更自由。


======後記======

這篇專欄(原文點這裡)是我所有文章裡面點閱率最低的,連〈經濟開發,拜託用點新招吧!〉(點這裡)那麼艱澀的內容都可以贏過這篇……

也許是因為這篇文章刊登的時間剛好是跨年吧!大家都歡樂去了,沒人想看什麼憂鬱症的。不過,也許是我的判斷錯誤,其實對於工作,大家並沒有我想像的這麼憂鬱。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太好了。

因為我的夢想是,所有人在談論自己的工作時,應該都是眼神散發光芒、很興奮的跟你講一件好有意義的事情。而不是唉聲嘆氣、覺得自己每天在做垃圾案子,然後還要做個25年才退休(ps.做10年之後就變成老鳥,可以開始教訓小朋友不夠努力、沒抗壓性了……)

除了睡覺以外,工作耗費我們人生最多的時間,最健康的身體和最寶貴的心力。我們真的需要讓工作變好,這不只是賺不賺錢的問題,也是人生幸不幸福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