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聰、黃正一被控在2007年8月移轉幸福5000萬美元資產 予EFG銀行成立STAAP基金後,佯稱鄧私設Surewin、High Groundse兩家公司為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為擔保,向EFG借款2200萬 美金,朋分作為私人企業資金運用。
鄧文聰2008年1月接董事長後,再以幸福1億5600萬美元資產,委託EFG 成立SFIP基金,向EFG質押借款後匯洗至私人帳戶。前年8月金管會發 現資產遭質借2億多美元,且因未獲清償,1億9384多萬美元資產,遭 EFG銀行凍結,移送偵辦鄧、黃2人。
台北地院將鄧重判28年、黃正一判刑9年6月,高院改判鄧26年、併科罰金7.5億元,黃則改判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鄧文聰違背職務向銀行質押借款部分,犯罪事實明確,將他依加重背信罪判刑10年。
至於鄧文聰被控與黃正一共同質押借款掏空部分,最高法院認為向美國請求協助調查的司法互助資料尚未回覆,但高院卻逕行判決,再加上黃正一無罪部分與卷內證據不符,因此撤銷此部分發回更審。
中時 林偉信
The post 掏空幸福人壽127億 鄧文聰判囚10年定讞 appeared first on 中天快點TV.
【大馬&新加坡最漂亮正妹】你Follow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