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挑選這篇文章】
過了「男生女生羞羞臉」的年紀,為什麼有些人對於表達自己的心意還是那麼尷尬?嚴重的人甚至會讓對方誤以為被討厭了。喜歡有那麼可怕嗎?看看作者 Dana 怎麼分析這個很多人的心結。
(責任編輯:王愉賀)
「我怕他知道我喜歡他之後彼此會很尷尬。」
「我怕失敗之後連朋友都當不成。」
這雖然不是個案常常會問到的問題,但卻是個案常常拿來當成「卡在朋友區」的藉口。讓我們來動動腦思考一下:當對方知道妳的心意,必然會造成尷尬嗎?以及,如果妳被對方拒絕,會真的連朋友都當不成嗎?
為什麼妳會不敢表達自己的心意?明明還沒發現自己喜歡對方的時候都能自然相處,為什麼一旦發現自己「喜歡」對方,一切就變了調,不管做什麼都怪怪的? 這時候明明是妳自己小劇場噴發,自導自演,對方的態度如何變化,肯定是因為妳整個人變得很奇怪不是嗎?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會討厭你,大家都希望可以喜歡你。所以如果對方不喜歡妳了,甚至產生厭惡感,原因就是出在妳給他了不喜歡妳的理由。」
拜託,如果在看這篇文章的妳已經超過 20 歲,妳早就過了那個「矮噁女生喜歡男生,男生喜歡女生好噁心」的那個年紀了吧?過了 20 歲之後,應該幾乎每個人都有「想要戀愛」的念頭出現,對某個對象(或是多個對象)出現欣賞、喜歡的心情,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
「每個人都喜歡被喜歡,我們不喜歡的是,對方不願為自己的喜歡負責的壓力。」
如果妳同意「喜歡這件事再正常不過」,那回到剛剛的問題,為什麼妳會不敢表達自己的心意呢?如果妳認為妳是不是一個很糟的人,那麼被妳喜歡,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那為什麼妳會拒絕讓對方感到高興?妳不是喜歡他嗎?還是妳只是美其名為喜歡他,實際上妳只喜歡自己?
既然已經過了「男生愛女生好噁心」的年紀,那為什麼妳的心智還停留在那裡?為什麼還對自己的情欲大驚小怪?認為「對方會因為妳喜歡他而不想要繼續跟妳有關係」?況且,喜歡這種情緒,並不是對於愛情才會出現,妳也是因為喜歡妳的朋友,才想要跟她們混在一起,不是嗎?如果妳已經過了 25 歲,應該會知道,喜歡這種東西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東西,他是一個可能由「友情」、「愛情」跟「親情」用不同比例組成的東西,每一次的喜歡,感覺都不會一模一樣。
我們反過來想想好了,如果今天,妳是一個「被喜歡」的人,妳本身不討厭那個喜歡你的人(如果討厭的話早就不想要接觸了,本來就不是朋友,還輪得到他來想什麼連朋友都當不成?)那妳會「自動自發地」想要遠離喜歡妳的人嗎?還是總是因為對方「給妳無形壓力」妳才會想這麼做?是不是更多時候,妳會扼腕:這個男生明明不錯,但我就是沒有感覺?
如果對方很無所謂地告訴你他喜歡妳,告白後但仍然表現得跟之前一樣自然,妳會覺得尷尬嗎?是不是除非對方把「喜歡」這件事情弄得煞有其事,妳才會心裡浮現 WTF,覺得為什麼不能當朋友就好非得把場面弄成這樣?(這時候如果可以,妳還是很願意當朋友的,但因為對方把情勢弄成這樣,才逼不得已必須遠離他,是吧?)
當我們沒有辦法把喜歡這件事情當作平常心的時候,這是一個妳認為「我不值得我認為值得的人的喜歡」的指標。那是一個惡性循環,自己不斷的小劇場越陷越深,自然就無法看到對方的心情跟想法,漸漸在「喜歡」這個毒藥框架下,對方越來越覺得跟妳這個只在乎自己的幻想世界的人相處很困難。 喜歡這件事情再正常不過,如果妳可以很輕易的跟好朋友說喜歡,那為什麼妳卻要把「愛情」這個項目看得嚴重?
我能了解,愛情之所以可怕,是因為不管自己再怎麼優秀與美好,還是有可能遭到拒絕。 而我們容易把被拒絕這件事情看成「人格與自我的否定」。但會有這樣的結果,原因都出在妳先把愛情的欲望看得太嚴重、抓得太緊,還有面對「自己覺得有價值」的人的時候,自然浮現的自卑感所造成的。 只是一個「喜歡」還沒到愛,戰戰兢兢成這樣,因為潛意識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認為「他怎麼可能回應我的喜歡」,所以才需要偽裝、隱藏自己的缺點、對到眼的時候故意不看他、不讓他發現我喜歡他(但其實爆明顯)、怕連朋友都當不成、怕尷尬等,甚至還認為這不是自己能決定的事。
如果妳本來不認為「當不當得成朋友」這件事不是取決於自己而是對方「不會想」,顯示的是一個極強的自卑感,妳竟然會認為因為妳展現了給予對方價值的「喜歡」,而對方會因為妳做了一件美好的事,卻連朋友的價值都「不想」給妳?多麼低落的自我感覺! 而這個低落的自我感覺,正是妳愛情在吸引階段就失敗的主要肇因。
記得,如果在吸引階段妳就有這種傾向,有得失心的人是妳,不是對方,所以如果場面變得尷尬,一定是因為妳自己很尷尬。如果妳不尷尬,妳可以把局勢看清楚,接受「對方現在沒那麼喜歡你」的事實並了然於心卻不放在心上,繼續開心自然相處,那受體必然不會尷尬,反而會因為知道自己被喜歡,在妳身邊會感受到自己的價值而變得更喜歡妳。
同樣的道理,除非你們已經轟轟烈烈交往過,那麼「無法當朋友」才比較合理,但如果對方明明對你沒有討厭也沒有濃烈的感情,那麼「當不當得成朋友」這件事,全部都是取決在妳的態度上。如果妳還是無法放下、滿懷期望,情緒跟一舉一動都受對方影響,那對方不感覺到壓力才奇怪呢。
所以,妳要做的是先讓「喜歡」這件事情變得沒什麼,它沒有那麼可怕,它如果對妳來說是美好的,對他人來說也會是美好的。當妳懼怕它,當然你喜歡的對象也是如此。
表達喜歡的定義並非只是口頭的告知,而更多是一些「綠燈暗示」,例如肢體、眼神的接觸、展現笑靨、給予讚美欣賞……等等這些都是「表達喜歡」的一環。
當妳把「表達喜歡」這件事情能夠看成「給予他人價值」而不是「為了得到些什麼」的時候,妳的感情生活將會豁然開朗,一切將變得自然且喜悅,尷尬、做不成朋友、害怕將不會成為愛情還未開始前的核心,當妳用喜悅去接納愛情,愛情當然也會接納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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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 AWE 情感工作室 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表達喜歡很尷尬?自我價值感低落的人才會這麼想 〉。圖片來源:PublicDomainPictures,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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