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成為亞洲地區首位「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的消息發布後,引起國外媒體跟國外網友熱烈迴響,《哈芬頓郵報》發文表示:「All love !」
2017 年 5 月 24 日 星期三,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就「同性婚姻」公布了裁決:同性夫妻有權合法結婚。台灣是「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亞洲地區第一次有這樣的裁決 ——
裁決過程中,司法院指出:由《憲法》22 條保障婚姻自由與《憲法》第 7 條所保護的性傾向平等的論述之下,反對同性婚姻已「違反」人民的婚姻自由和人民的平等權利。
根據以上兩憲法,台灣現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的現況其實已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裁決:台灣同志婚姻已合法化,此合法化之路被給予兩年的法律修正案 。
意思指:有關機構要在兩年之內修例,讓同性伴侶可以合法登記結婚。
此決議讓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改革之路在這個島嶼上繼續往前推進。
「同時,在台灣的人民有結婚自由;意指要不要結婚、跟誰結婚,都是個人決定。而人民可否自主決定是攸關國民人格維護、人性尊受重之健康培養的重要關鍵。」
「所以,根據以上條例內容,是否能自由結婚一事,是國民的重要基本權利。顯然,目前我國法律上的『同性無權結婚』是有瑕疵的。」司法院表示。
今天的裁決,讓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看到希望的光芒,他們多年的奮鬥終將要獲得法院的關注與支持。除此之外,現正政府民進黨在 2016 年成為執政黨時就已聲明支持這項改革。
台灣成為首位亞洲地區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看來,亞洲漸漸不再是世界眼中那「守舊、老派」的地區。
(下圖: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和地區為綠色)台灣已成為其中之一。
同支持同性婚姻的鬥士-祁家威的律師團隊中的 Victoria Hsu,許律師表示:「這項裁決明顯地指出,同性戀夫婦的婚姻權利與異性夫婦相同。同性婚姻過了,這是『平等權利』的體現,這同時也是全民的勝利。」
「性取向是一個不可改變的特徵,未來當中,只有改革才可以讓每一個人都真的享有權利。」大法官在裁決中說。
很明顯的,「平等」2 字是貫穿法官支持改革的核心。
以下的說法也是被法官支持的:「一旦合法承認,同性戀者的婚姻自由將構成穩定社會的基礎之一,連同異性婚姻也會有所受用。」
「為何受用?例如,有太多,與自己丈夫和妻子結婚多年之後發現自己的配偶竟然是同性戀 … 被隱瞞與隱瞞的人都痛苦,無疑兩人都是舊有同性婚姻與保守價值觀下的受害者 … 『一個假裝』的婚姻『毀了兩個人』。」
2017 年 5 月 24 日的那天,一個不被中國與某些國家承認是「國」的台灣,在歷史上已成為亞洲區「首度完整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無庸置疑的,台灣是個寶島,這地區是真自由、民主的燈塔。小小的燈塔,但它的光卻可以照得又亮又遠。
這起新聞被國外媒體報導後引起許多網友迴響,國外網友紛紛表示,「出發去台灣!」、「讓世界感到驕傲!」。
All love! 🌈
由 HuffPost Good News 貼上了 2017年5月24日
via : HUFF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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