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一下 today: 最該負憲法歷史責任的人?李登輝主動提 2 階段修憲

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最該負憲法歷史責任的人?李登輝主動提 2 階段修憲




昨日前總統李登輝在立法院討論憲改議題,他主張兩階段修憲,第一階段降低修憲門檻、投票年齡降低到 18 歲,第二階段則是政府分權制度改革 。會提及降低修憲門檻,主要是因為 2005 年修憲時,兩黨皆希望能凍結憲法修改,因此增修條文第十二條,但也使得現在修憲非常困難因此主張第一階段的憲改:降低修憲的高門檻;而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八歲,則是符合世界潮流與台灣需要。李登輝也表示,想在春節過後,分別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交換修憲意見,然而許多學者則是分別指出,現今的憲法制度不良,「李登輝必須承擔一部分重要的歷史責任 」。


據聯合報指出,李登輝認為,國民黨、民進黨都曾提出要修憲訴求,但都是「用嘴巴講」,沒有進一步提出具體主張。他也表示,修憲時間相當很急迫,希望立法院能在今年 6 月 30 日前通過憲法修正案,並在 7 月 1 日公告,好讓明年總統大選能和修憲公民複決一起辦,因此李登輝希望能在春節後立法院已開議、立委補選也結束的最佳時間點,分別與朱立倫、蔡英文「非正式」討論憲改議題。


李登輝也表示,第二階段憲改,國會應增加立委席次、降低政黨分配席次百分之五門檻,加上總統與行政院長權限規範、監察院與考試院存廢等問題,應在第二階段開放全民討論


然而,前總統李登輝在位任內修憲高達六次 ,尤其是在 1997 年第四次修憲時,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當時就有人批評時任總統李登輝是造成當今總統「有權無責」的推手。 據聯合報報導,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表示,如今的中央政府體制是 1997 年,李登輝和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合作時所主張如果制度不好,李登輝必須承擔一部分重要的歷史責任,這點連李都不否認



(圖片來源:聯合報)


文化大學教授項程華表示,前七次修憲全是因人設事,李登輝當時因為前閣揆連戰而拿掉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但是這樣並未達到憲法制衡的效果,現在雙首長制也少了換軌機制 。他以法國第五共和為例,如果國會多數黨與總統同黨,組閣權就落在總統身上;反之,在野黨拿下國會多數席次,就是由在野組閣。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也指出,李登輝主張改為內閣制,稱總統權責不相符,其實是「國會整體權力無法制衡總統」,監察權、司法權很多都被分出去 ,如果下會期要再修憲,應該通盤檢討。


雖然李登輝昨也為自己辯護說,當時無派系、無軍隊的他就任總統,面對黨國保守勢力,社會又有學運要求改革,國家隨時有動亂危險,「六次修憲成果是在現實環境下,盡最大努力所得到的成績。」,但實際反觀當時的歷史,李登輝當選首次直接民選總統後,聲望正是如日中天,是否因不甘於提名閣揆受立院要脅,因而推動修掉立院閣揆同意權,而並非他所說的無派系、無軍隊的威脅?針對這個問題,答案早已隨著時間的見證,不言而喻。


資料來源:聯合報,圖片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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