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一下 today: 虛偽的內政部:人前慶祝世界溼地日,人後消滅 9 千公頃溼地

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虛偽的內政部:人前慶祝世界溼地日,人後消滅 9 千公頃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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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導讀》:內政部長陳威仁在 2 月 2 日宣布正式實施「濕地保育法」,將當天訂為「全國溼地日」,還與營建署官員、朝野立委搭乘淡水河渡輪參訪關渡公園濕地大肆慶祝,正當人民欣喜於全國 83 處大小濕地終於有法可管、美麗的寶島可以不再被破壞時,殊不知內政部先前就已經對溼地範圍動了手腳…



內政部一方面敲鑼打鼓,於 2 月 2 日世界濕地日舉辦濕地保育法正式施行的慶祝活動;另一方面卻於 1 月 28 日假藉公告「曾文溪口等 42 處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範圍」之名,送給該法紀念禮物,竟是大減國家重要濕地面積高達 9602 公頃!值此全台缺水之際,內政部竟然倒行逆施。


濕地保育法於 2013 年 6 月 18 日三讀通過,總統 7 月 3 日公告,為讓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有充分準備時間,其施行日期授權行政院於一年內定之。於是,行政院遲至期限將屆的隔年 6 月 3 日公告,才定於 2015 年 2 月 2 日世界濕地日施行,以資紀念。乍看之下,用意良善,但孰知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卻趁此空窗期,逆向劃出部分濕地範圍,架空其立法目的。


立法過程中,立委已預先意識可能會有各式各樣紛至沓來的壓力,要求剔除、縮小重要濕地或將私有土地劃出其範圍。為此,特別增訂該法第 40 條規定:「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其再評定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分批公告,不受第十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賦予內政部可以抵擋壓力的法律依據,同時也等同禁止內政部趁施行前空窗期上下其手。


內政部於 2011 年即公告全國 82 處國家重要濕地,面積總計 56,865 公頃,並引以為傲人政績。而近年來因為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山海美景面臨興建旅館民宿、遊樂設施、購物與服務中心以及停車場的壓力急遽大增,為避免占全台面積(360 萬公頃)有限,但多數卻屬景觀優美或生態豐富的國家重要濕地快速淪陷,立法院才會罕見地通過上述條文。


可惜,內政部刻意放棄立法院所賦予的尚方寶劍,恣意破壞濕地生態系完整性,偷偷摸摸地將部分國家重要濕地範圍劃出。




其中最明顯的案例,是為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濱海的國家級北門濕地進行 7 個包括多處飯店旅館、30 米摩天輪、高塔攀岩垂降遊樂設施等 BOT 案,總共劃出其原有面積 2447 公頃 4 分之 1 的 656 公頃



同樣面臨觀光開發壓力的國家級重要濕地尚有:



一、墾丁國家公園龍鑾潭濕地,從原有 289 公頃砍半僅剩 145 公頃,所劃出土地,極可能均與遠雄有關


二、金門慈湖濕地則由 188 公頃縮為 118 公頃,幾乎僅剩湖面,周邊即將可以大規模開發旅館、臨湖景觀餐廳、高檔別墅


三、最誇張的是近來生態環境教學熱門景點花蓮馬太鞍濕地,竟然從原有 177 公頃減到僅存 6 公頃,不啻宣告其死亡


四、甚至連國際級的曾文溪口濕地也大減 217 公頃;至於桃園埤圳濕地,因為桃園航空城的開發,更大減了 1854 公頃



從北市府時代即屬馬總統部屬的陳威仁主政下的內政部此一作為,證明了自去年選舉大敗後,馬政府連形式上的依法行政都不甩了,直接公然違法亂紀,而且為的又是近來惡名昭彰、毫無促進公共利益可言的旅館、餐飲、遊樂設施 BOT 開發。這幫人是否趁 2016 年喪失政權前,進行無所不其極的掏空全民資產,值得全民嚴加注意、監督。


(文章來源:惜根台灣協會授權,作者:詹順貴、林子淩,圖片來源:See-ming Lee,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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