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過馬路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可能會發生造成人命傷亡的意外。一名婦人昨天(2日)帶著一個孩子橫過廣州荔灣區芳村花園對出的馬路,沒有選擇適當的過路設施;當他們走到公車(內地巴士)站前的時候,便不幸地遭公車撞倒。由於小孩被公車輾過,故當場傷重身亡,而大人則應該沒有大礙。
公車司機表示因為看不到有人在車頭,才會開車;但有指從另一個角度的閉路電視影片可見,司機在婦人未完全離開車頭範圍前,就已經開車。
網友回應:
Mann Cheung:佢唔止橫過,而且從側後方而至,高度又矮,倒後鏡未必望到,應該剛好司機正開始踏油門一刻閃出,所有位置時間都夾到絕,認真係神仙難救!最唔公平點解係撞死個小孩唔係個罪魁禍首嘅大人!
Helen Chan:經常看到家長&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推著BB車,橫穿馬路。無語!
Chris Tang:一定是司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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