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執業律師邱彰今在臉書針對狄鶯、孫鵬兒子孫安佐涉恐攻事件提出5點可能對孫安佐不利的證據,她稍早補充說最不利的是「Home媽轉為檢方的證人」,一旦Home媽對法官說孫安佐「有意圖」,那案情恐怕就沒迴旋餘地。
邱彰並說,「目前孫安佐的精神狀態還沒被提及,如果有任何證據的話,對他的案件反而有利」,她認為不然請再多律師可能都無濟於補,只是多燒錢罷了。
臉書內文:
尋找孫安佐的AR-15
2001年以來至今,美國國內約有550件恐怖威脅案件的被告被定罪。川普上任以來,更是信誓旦旦的說恐怖攻擊都是外國非法移民做的,如果孫安佐被定罪, 正好證明川普的信念,相信是我國人所不樂見的。
本案的驚奇就是檢方找到的孫安佐的火藥庫,包括:防彈背心、高能量弩(有望遠鏡及照明設備)、箭、絞殺器、軍事用滑雪面罩、射擊護耳罩。他們正在尋找他的AR 15或是AK 47半自動步槍。萬一找到,就是孫安佐有能力做恐怖攻擊的最強證據。
本案為刑案,檢察官若想定罪的話,必須證明孫安佐「不可能沒犯罪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目前對孫安佐不利的證據包括:
1. 他擁有很多子彈,包括425 顆 AK 47 子彈及295 顆 AR 15 的子彈。這類型的槍枝在最近一年內被用來屠殺了上百美國人。他的槍藏那?他有上網找零件企圖自己組裝嗎?
2. 他跟警察說他沒槍,卻被找到一把自行組裝的9 mm 手槍,他為什麼要跟警方說謊?
3. 他叫同學五月一日不要來上學,當時他並沒有說他是開玩笑,那是事後他才跟警方說的。
4. 他的電腦及資料正由美國國安局抽絲剝繭中,看他是否具有進行恐怖攻擊的意圖。
對他有利的證據是:
1.本案是刑事案件,檢方必需證明他恐怖威脅的意圖非常明確、毫無疑問,以致於被害人心生恐懼,而這恐懼是合理的。
2.目前他的精神狀態還沒被提及,如果有任何證據的話,對他的案件反而有利。
美國國安部的調查不知道能否趕上在4月11日開庭,屆時孫安佐的律師一定會要求讓他交保,他是否有潛逃的危險?檢方也可能會要求組大陪審團,訂出起訴他的罪名。我以為這場恐怖攻擊的連續劇,唯一的正面意義就是讓國人上了一堂震撼的美國法律課。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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