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2014年議長選舉,最高法院判決8名國民黨籍議員集體收賄,分別判刑3年2月至4年不等確定,即將入獄服刑;當事人26日出面喊冤強調,全案沒有行賄者、何來收賄者,根本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心痛已死、真的難以接受。
王志豐表示,整起議長賄選案件,周典論被判無罪,那何來議長選舉「賄選」之有?若後來演變成為自己參選副議長布局,那為何當時一票未得,從院檢都不採納被告證詞,而是撰寫小說的方式將人定罪,對判決結果表示「不可思議」。
縣議員陳美瓊也認為,判決書內容對於她的索賄時間不詳、地點不詳、索賄金額也不詳,一個議員難道那麼沒格調,賄選對價竟只有1、2萬元,「根本毫無道理」。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廖婉汝質疑,一般上訴案件駁回約半年內會確定,但整起事件卻拖了1年2個月,時間又選在投票前一個月駁回定讞,讓國民黨籍候選人失去參選資格,動機可議。
她認為,不排除是民進黨近2年來執政績效不彰,且近期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效應逐漸發酵,執政黨才會運用司法鏟除對手,就像花蓮縣長傅琨琪、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及新竹縣五位國民黨籍議員,均選在選前定罪,呼籲選民要用選票抵制這惡劣行為。
中時 林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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