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涉恐怖威脅遭美國司法單位逮捕至今240日,今法官判決孫安佐「刑滿獲釋」,待美國移民局作業完畢,最快6週後就會被遞減出境。士林地檢署表示,將透過法務部與美方司法互助,了解孫在美判決事實,釐清是否已違反台灣相關法令。
士林地檢署表示,將簽分他字案偵辦,了解孫安佐的戶籍是否仍在北投區,並搜集相關判決事實,了解台灣司法是否具有管轄權。
檢方表示,依據刑法第7條,若國民在國外犯罪,犯下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台灣仍具有審判權,但犯罪地的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台灣法律將無法追訴,而恐嚇罪部分,台灣並無管轄權,但非美國人持在美持有彈藥部分,檢察官將透過司法互助,向美國司法單位索取資料,釐清台灣司法是否具有審判權。
18歲的孫安佐今年3月被控意圖在校內進行恐怖攻擊,遭美警方逮補,並在孫寄宿家庭起出手槍、配件以及超過1600發子彈。美國賓州東區聯邦法院法官判決刑滿獲釋,下令沒收孫孫持有的彈藥。
中時 李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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