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圖/翻攝自微博/林允Jelly)
記者張靖容/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林允最近才因電影《一吻定情》而再度受到大眾關注,26日確定告贏毀謗她的網友,獲法院判該名網友須賠償共2.5萬人民幣(約台幣11萬5000元),且要在微博置頂,公開賠禮道歉!
根據了解,一位暱稱為娛叭姐的網友2017年公開在網路上毀謗林允早戀、罵人、打人、被學校開除,還說她以前經常在女廁霸凌同學,甚至逼迫別人喝尿。該網友還用種種誇張的詞彙來描述林允是一個多麼惡劣的人,使其形象遭到嚴重的抹黑。
林允不堪受到如此嚴重的毀謗,於是委託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調查蒐證,將該名網友告到法院。如今過了2年的時間,終於在26日由判決法院宣布由林允獲得勝訴。
▲林允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告結果。(圖/翻攝自微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年僅22歲的林允自從出道以來,遭到了無數網友的謾罵與批評,不只演技,連長相也遭受無端的嘲諷,這一次是林允出道以來首次對網友提告勝訴,律師事務所也在聲明文末提醒大家別在公眾場合隨便辱罵他人,否則一不小心便會觸犯法律,惹來不小的災難。
文章來源: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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