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導讀:
常聽人說生活裡要有「儀式感」,像是透過情人節的禮物、犒賞自己的一頓大餐⋯⋯,讓平凡的生活變得特別不同。暢銷書作家陶瓷兔子卻反問:「你的生活究竟需要怎樣的儀式感?」並用暖心的文字訴說:「瑣事本身,就是我的儀式感。」
(責任編輯:翁筠茜)
文/陶瓷兔子
故事要從去年的母親節開始,我像往年一樣送了紅包給老媽,她歡歡喜喜地接過,吃晚飯時,卻有點失落地拿著手機嘆了口氣。
我湊過去看,只見她的一位老同學在群組秀出了女兒送的蛋糕和鮮花,顯然不如我的大紅包來得實在,我媽卻直感嘆,這才像是過節的模樣。雖然沒明說,可是作為貼心暖暖包,我怎麼能讀不懂她的羨慕呢?與鮮花和蛋糕無關,不過是羨慕那些東西所代表的儀式感。
於是今年的母親節,我早早地預訂好了一大束康乃馨,又托朋友從美國帶回一瓶香水送她。我媽收到禮物十分驚喜,可高興了沒幾分鐘就過來跟我說:「你以後還是別買禮物了,直接送紅包吧,還是紅包來得實用。」
我家很少買花,連個漂亮的大花瓶都沒有,她也並不常用香水,上一瓶還是幾年前別人送她的禮物,像工藝品一樣擺在梳妝台上。兩樣禮物拍完照之後就結束了它們的使命,那束花被插在一個空魚缸裡,怎麼看,都有點格格不入。
我媽感慨:「像我這樣的實用主義者,最合適的禮物就是現金了,我喜歡什麼就去買什麼,想什麼時候買就什麼時候買,趕這麼一天買,其實也沒什麼意思。」
「不追求儀式感了?不羨慕別人這才是過節了?」我打趣她。
「你只要年年母親節的時候都回來,就是我的儀式感。」 送我出門的時候,她說。
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瞬間,就是我的儀式感
我有一對朋友,大學畢業那年成了婚,那時兩人一窮二白,家境又都不好,別說婚禮了,連戒指都沒有。兩個人住在一間不到十坪的出租屋裡,大門上貼了張「囍」字,
跟要好的朋友吃了頓飯,就完成了他們的儀式。
席間男生眼眶發紅,對女孩說:「跟我在一起真是委屈你了,等我賺到錢之後,一定給你補個風風光光的婚禮。」
他肯幹,腦子又聰明,沒日沒夜地工作了幾年,終於從跑腿的小業務熬成了大客戶經理,薪資自然也水漲船高。升職的那天他加班到九點多,一路跑著回來,將她從家裡拖出來,直奔最近的購物中心讓她挑戒指,還說:「你喜歡哪一款,隨便挑,挑好我們去補辦婚禮。」
她笑著婉言拒絕,兩人在商場裡轉了一圈,什麼都沒有買,又手牽著手回家。
聚會的時候說起這件事,有朋友笑她傻:「難得他有了錢還想到買戒指給你,你就應該挑一個貴一點、好一點的,戴在手上一生一世的東西,總得要有點儀式感。以後的生活難著呢,在一地雞毛中看到這個戒指,都會想起當年戀愛的美好時光,應該留個紀念。」
「鑽戒是好,可我真的不喜歡。」她笑著搖頭,「你知道對我來講儀式感是什麼嗎?是我們結婚三年,還能像念書時一樣通宵聊天;是他說我愛你的時候依然會臉紅。
「是他在外奔波一個多月,回來之後依然會下廚做菜;是我們吵架之後無論多生氣,他都會主動抱我。
「是他穿著西裝下班去菜市場買一把青菜;是他粗心大意了二十幾年,卻記得每天早上幫我倒杯白開水。
「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瞬間,就是我的儀式感。 它不必寄託於任何物品和形式,我不需要什麼東西提醒,他的存在就是我走下去的全部動力。我們都不是追求形式的人,何必把錢浪費在鑽戒和婚禮上。」
她像金庸筆下的那個固執女生,白馬帶著她一步步地回到中原。白馬已經老了,只能慢慢地走,但終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楊柳、桃花,有燕子、金魚⋯⋯漢人中有得是英俊勇武、倜儻瀟灑的少年,但這個美麗的女生就像古高昌國人那樣固執:「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
不刻意追求,不汲汲於製造
我曾經也是個很迷戀儀式感的人,賺到第一筆稿費的時候買了一支手機給自己,第一次升職的時候出國旅行,出了第一本書的時候換了電腦。可是幾年過去,最終記住的是什麼呢?
並不是那些我專門買來做紀念的物品,也不是硬碟裡存放的幾個 G 的遊客照。而是熬過的每一個夜,挨過的每一頓罵,是家人摯友拿到我的書時視若珍寶的神情,是結識了很能聊得來的作者朋友,聊開時宛若少年的那些瞬間。它們貫穿在我的整個生命裡,
無需提醒,不用強調,甚至不用我刻意地回想,可我的人生,終於還是因為這些小事而有所不同。它們是比「第一次」和「一輩子」更加值得紀念的東西。
我有一個很厚的手帳本,捕捉著生活中的每一個小確幸,它們無需被任何東西美化,因為 那些瑣事本身,就是我的儀式感 。
我有位酷愛旅行的朋友,足跡幾乎覆蓋了半個世界。他在布魯塞爾的教堂前彈過琴,坐六天六夜的火車去莫斯科跟人徹夜聊天,在奈良的街頭餵過鹿,在義大利追過小偷,在越南的街邊跟賣香蕉的小販聊起多年前的那場戰爭。他很少拍照,別說單眼,就連手機上的照片都寥寥無幾。我們勸他多拍點照片,等到老了之後做一個照片牆,好歹留個紀念。
可是他說:「我有時候擔心,如果習慣了拍照,反而會產生『回去慢慢看也未嘗不可』的心態,而一旦如此,旅行就成為了儀式,而不是享受。 對我而言,儀式不在遠方也不在過去,只在此時此刻。」
爬了一夜的雪山,看到日出險些熱淚盈眶的時刻;在深夜的街頭遇到持槍的醉鬼,嚇出一身冷汗的時刻;同車的那個女孩跟他講了一晚的心事,兩個人卻默契地沒有交換聯繫方式的時刻;參與過越南戰爭的老兵講起曾經,老淚縱橫的時刻。
那些時刻靜默地融入了他的生命,成為不需要照片也不會磨滅的記憶。我無從論斷利弊,卻羨慕他的安心和灑脫。或許,這才是擁有「儀式感」的最佳狀態, 不刻意追求,不汲汲於製造,不因之狂喜,也不因沒有它而抱怨日常的無聊。
它不分高下,無論好壞,每個人對它的定義都不盡相同,但最好的儀式感,一定不止於儀式。因為我們從來不需要用它向庸常的生活宣戰,它存在的所有意義,原本就是讓我們愛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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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摘內容出自《活得漂亮,也要耐髒》,由今周刊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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