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一下 today: 在一年後選擇起訴 318 學運案,檢察官想表示什麼?

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在一年後選擇起訴 318 學運案,檢察官想表示什麼?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318 太陽花學運,雖然已是去年發生的台灣大事,但到如今仍是餘波盪漾,據蘋果日報指出,昔日太陽花學運領袖 — 陳為廷今日遭到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而林飛帆與其餘黑島青成員,雖然當初也同樣翻入立法院大門抗議、要求立法院將服貿列入審查,但卻未收到任何起訴與不起訴書 ,並且此事件已隔一年半後,檢察官卻選擇在偵查終結過程,只起訴陳為廷 ,這不禁讓人感到質疑,是否有特殊考量與安排?


陳為廷因先前的襲胸風波而踉蹌下台,大好的聲勢也頓時一敗塗地,而今 (26) 又因參與反黑箱服貿活動,涉嫌在立法院外拉扯警察盾牌,過程全都被警方蒐證錄下,而遭到台北地檢署以妨害公務罪起訴。但是根據陳為廷的委任律師邱顯智表示,陳為廷當時站在立法院圍牆外,遭警察持盾牌推擠,為了避免掉下去才抓警察盾牌,被移送妨害公務完全不能接受。


而陳為廷當時的戰友林飛帆也在臉書公開表示這是一項司法追殺,他表示若是警方如媒體報導般,是因拉扯警方盾牌來作為起訴與不起判准,為何不起訴所有的人,而是專挑陳為廷下手?他也強烈指責檢方這是粗鄙的政治追殺。黃國昌也表示他無法認同這樣的做法,更是直言指出接下來審判的是檢察官的決定。


司法的精神應是保持中立,不與政治有所勾搭,但此起訴一出,不禁讓人開始質疑,司法與政治似乎是有種說不出的默契,選擇恰到好處的時間點起訴、選擇起訴聲勢低落的學運領袖……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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